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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鲁青惠企贷”?
“鲁青惠企贷”项目是共青团山东省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青年建功新旧动能转换行动的实施意见,实施的促进青年创业的具体帮扶措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即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 贷款条件
1.“鲁青惠企贷”贷款主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45岁以下的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
2.申请贷款企业属于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本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是指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企业。
3.申请贷款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青年创办“四新”企业,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选手、青年退役军人、“乡村好青年”等青年群体创办企业优先发放。
2.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周期、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申请额度等要素确定企业贷款额度,额度为30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为贷款合同签订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 50BP(最高不超过一年期LPR 150BP)。
3. 申请流程
1. 申请和初审。企业按照“鲁青惠企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提前联系相关银行进行贷前初审,初审无问题可填写项目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得),向肥城团市委提出申请。肥城团市委初审通过后提交泰安团市委,向当地相关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推荐。
“鲁青惠企贷”申请表
2. 考察和确定。经团市委推荐的企业按照银行信贷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团市委与相关银行市级分支机构共同进行考察,对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确定拟放贷企业名单。
3. 银行放款。相关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是否发放贷款,同时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建立“鲁青惠企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
“鲁青惠企贷”项目联系人名单
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团肥城市委
杨 琳
3227110
人民银行
郭树斌
3300996
建设银行
刘 军
3301354
农业银行
李 鹏
6021834
邮储银行
赵婷婷
15163846100
肥城农商行
房 磊
3301002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
人生因奋斗而升华。
和团团一起携手,
迈出创业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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