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丽宽)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高效运行,近年来,市区许多路口的机动车车道增设了“左转待行区”和“直行待行区”,相信许多司机师傅都不陌生。相应的,一些路口针对非机动车的“左转待行区”也多了起来,甚至还出现了“非机动车直行待行区”和“行人待行区”,由于对非机动车骑行者缺乏专业的培训和管理,他们对此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往往是“随大流”,“大家怎么走我也怎么走”“大家在哪停我也在哪停”,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2022年3月23日,早晨7点13分,上班高峰,石家庄市裕华路与南长街交口东南角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骑自行车由南向北的女士被同样骑自行车由西向东的男士撞倒,女士倒地受伤,男士逃逸。女士被撞正是由于没有在路口斑马线前的停止线内停车等候红灯,而是“随大流”越过停止线、斑马线,想到前方的“非机动车左转待行区”等候,结果被骑行通过路口的男子撞倒。
交通事故现场
被撞女士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要承担一定责任,撞人男士非常没有人情味儿地逃离现场更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非机动车“左转待行区”究竟如何停?非机动车肇事逃逸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笔者采访了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民警王斌。
“非机动车左转待行区”如何停?
非机动车左转待行
王斌:“非机动车左转待行区”是专门为左转非机动车设置的,是为了避免左转非机动车“二次过街等待”时与路口内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产生交织而设立的,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
“非机动车左转待行区”一般设在路口内“非机动车禁驶区”黄色虚线延长线位置,延长线为黄实线(非机动车左转待行线,红灯时禁止跨越和通行),并喷涂有“自行车”图案,只允许左转非机动车“二次过街等待”。而直行非机动车等待红灯时,只能在路口停止线内等候,不能跨越停止线、斑马线进入路口,更不能到“左转待行区”等候。
非机动车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王斌:非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新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道交法同时规定,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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